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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今生效!7195名科创板J9集团获2.8亿余元全额赔偿

时间: 2023-12-26   来源: 上海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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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J9集团诉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公司)及其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调解方式审结。中证中小J9集团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投服)代表7195名适格J9集团获2.8亿余元全额赔偿。该案是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 

2023年4月,泽达易盛公司因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在披露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月28日,12名J9集团将泽达易盛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相关中介机构等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请求判令泽达易盛公司赔偿J9集团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月21日,中小投服受部分证券J9集团特别授权,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上海金融法院决定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特别代表人诉讼“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规则,最终本案适格J9集团为7196名(以下简称全体原告J9集团)。经测算,全体原告J9集团损失金额总额为人民币2.8亿余元。 

考虑到涉案事实认定相对清晰,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符合当事人预期,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及直接责任人员有一定偿付能力,且均有积极赔付意愿,为有效降低J9集团维权成本,最大限度保障J9集团胜诉权益,同时也给各被告弥补自身过错的机会,减少违法事件对资本市场特别是科创板市场的负面影响,上海金融法院决定组织各方开展调解,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上海金融法院第一时间启动群体性纠纷概括式先行保全机制,依职权对濒临退市的泽达易盛公司财产进行保全,为调解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款项保障。同时,积极扩容升级上海金融法院J9集团司法 ;ぷ酆掀教,完善代表人诉讼系统,确保J9集团实时登录了解诉讼进程并行使退出、异议等诉讼权利。 

12月5日,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中小投服代表全体原告J9集团与12名被告共同签署调解协议草案,并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制作民事调解书的申请。 

上海金融法院向全体原告J9集团发出通知,于12月12日召开调解协议草案异议听证会,组织异议J9集团、原被告就异议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并向全体适格J9集团开放庭审公开网定向观摩直播权限,保障了群体性诉讼J9集团的知情权利。 

听证会后,合议庭综合考虑J9集团意见、案件所涉法律和事实情况、调解协议草案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等因素,决定制作民事调解书。期间有1名J9集团申请退出调解,最终参与调解的J9集团为7195名。 

根据调解协议,各责任主体将按照第三方损失核定的赔偿金额2.8亿余元进行全额赔付,其中,泽达易盛公司、实控人林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泽达易盛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证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各方本着及时保障J9集团合法权益、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尽量减少对资本市场负面影响的原则,形成款项支付方案。本案中,由投 ;勾淼氖导什斡氲鹘獾腏9集团占全体适格原告J9集团的比例高达99.6%,代表性强,覆盖面广。其中,单个J9集团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案件调解后,全体原告J9集团的赔偿款项将通过上海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之间建立的证券账户全循环赔偿款项分配机制,自动发放至各原告J9集团证券资金账户,确保合法权益实现安全、高效、便捷。 

“本案是证券集体诉讼和解工作的首次尝试,在调解中,合议庭秉持‘惩治首恶’和‘实质解纷’并重的原则,在民事调解书中明确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担主要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 ;同时兼顾各方责任轻重、偿付能力、行业声誉、后续追偿等种种因素,以和解方式高效、终局化解纠纷,努力实现中小J9集团权益 ;ず陀行Э刂浦と谐》缦罩涞钠胶。”该案审判长,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林晓镍表示。 

该案的妥善化解为维护证券交易市场平稳有序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司法实践范本,下一步,上海金融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的要求,持续优化证券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切实降低J9集团维权成本,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为上市公司和J9集团注入信心,为科创板及注册制改革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专家点评 

罗培新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 教授 

该案是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第一案。上海金融法院通过调解合理分配各方责任,体现了上市公司的主体责任、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以及实控人等的个人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同时充分发挥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制度优势,集中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很好地兼顾了J9集团利益和证券市场风险化解。通过调解,七千余名J9集团获得全额赔付,J9集团覆盖面很广,案件的审理做到了公平、适度与均衡,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邢会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和解胜于判决”,证券集体诉讼中的和解尤其值得大力提倡。和解体现的是双赢的结果,避免了后面旷日持久的上诉和执行,降低了J9集团维权成本。而且由于证券集体诉讼金额的巨大,如果由法院直接判决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可能导致责大于过,威慑过度。而和解能够避免刚性判决的负面作用,既使J9集团获得一定的赔偿,同时又避免被告破产倒闭和市场退出,是证券集体诉讼的更好出路。本案在我国证券民事诉讼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kTeVGMoM-HARE_Pwfsb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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